2014全国高考历史题(历史上有哪些巧合事件的发生让你惊掉下巴)

2025-03-15 15:55:03 阅读 :

其实2014全国高考历史题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历史上有哪些巧合事件的发生让你惊掉下巴,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2014全国高考历史题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历史上有哪些巧合事件的发生让你惊掉下巴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事情在当时看似稀松平常,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当我们站在现在,回顾总结历史的时候,会发现很多令人不可思议巧合的事情。今天,我就说说发生在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身上的一些巧合事情。

【一】9月9日之谜。毛主席1927年9月9日领导了著名的“秋收起义”,初步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思想,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以保存和发展革命力量的正确道路。1949年1月30日北平和平解放,但是1949年9月9日毛主席才进入北京。而毛主席去世的日子是1976年9月9日。毛主席起家发迹、进入北京、离世都是在9月9日这一天。

2014全国高考历史题(历史上有哪些巧合事件的发生让你惊掉下巴)

【二】8341之谜。8341部队是中央警卫团对外番号,他是中共中央和国家主要领导人身边的一支特殊部队。8341是部队这个代号是总参谋部下达的,而且代号用过一个时期是要更换的,他的正式番号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共中央警卫团。1976年9月9日毛主席去世,毛主席他老人家活83岁(1893至1976年),当领袖41年(1935年遵义会议确立毛主席在全党全军的领导地位至1976年),而将两个数据放到一起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正好是中央警卫团的番号“8341”。

【三】二十八之谜。毛主席青年时期自己起的笔名叫“廿八画生”,而“毛泽东”三个字繁体字的笔画数正好28画,毛主席一生与“28”特别有缘,毛主席28岁与杨开慧结婚,28岁加入中国共产党,而当年的中共一大13名代表的平均年龄是28岁,从此开始中国出现了一个完全崭新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其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开展。28年后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从新中国建立到1976年毛主席去世,正好也跨过了28个年头。在开国大典上,54门礼炮齐鸣28响。

我想了解战国时期的历史(尤其是各国名士),有哪些书籍推荐呢

想要了解战国时代的历史,最好的书籍就是《史记》。除了《史记》外,还可以看《国语》、《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籍。战国时代的名士一般有列传,有的单独一个人有传,比如法家名士卫鞅有《商君列传》;有的多人合在一起有一个列传,比如兵家名士孙武和吴起合传为《孙子吴起列传》。

《史记》最初称为《太史公》或《太史公记》、《太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费时14年,撰写的纪传体史书,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司马迁虽然带有个人感情色彩,但难能可贵的是他写史比较客观,很少用主观意识去写历史人物。他承认了商君的历史功劳,同时也批评商君刻薄寡恩;司马迁喜欢项羽的英雄气质,但同时也承认项羽残暴好杀!

《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如果要了解战国历史,可以看《秦本纪》、《周本纪》、《秦始皇本纪》、《韩世家》、《魏世家》、《赵世家》、《楚世家》、《田敬仲完世家》、《燕召公世家》。如果要了解诸子百家,则可以看列传。

《韩非子》是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力作,里面有很多战国时代的故事和典故。韩非写的《解老》、《喻老》是对《道德经》最早的理解与批注。《韩非子》共五十五篇,是一部将法、术、势结合的巨著。《吕氏春秋》是吕不韦组织门客编撰的一部治国安邦巨著,也是了解战国历史的好书籍。能把《史记》、《韩非子》、《吕氏春秋》看完读透,战国历史人物就可以十分熟悉了。

老鼠仓将受到哪些处罚历史上有哪些案例

老鼠仓是内幕交易的一种,但是其性质相比内幕交易更为严重,因为其主要是通过公众的资金帮助自己获利,属于典型的损公肥私。特别是在证券投资监管力度和手段不够的历史环境中,老鼠仓对于广大投资者的损害是非常大的。那历史上到底有哪些老鼠仓?他们又受到了什么样的惩罚?法律法规又是怎么打击这一类违法行为的呢?让笔者为大家一一揭晓。

老鼠仓的操作模式及典型案例

老鼠仓是内幕交易中的一种典型模式,常见于资产管理行业。其主要的操作模式,是资产的管理人在获悉了计划买入的股票名单以后,以第三方人的证券账户先于其管理的产品买入上述股票票,后用其管理的资金后买入上述股票,帮助其账户获利。这是典型的用公众资金帮助自己抬轿获利的违法行为。这明显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因此一直受到证监会的格外关注。

这一现象主要出现在公募基金行业,现在也出现在了私募行业当中。由于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的落后,以往证监会难以对上述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快速的打击,但是随着大数据的应用和监管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在老鼠仓的违法成本已经越来越高了,相信未来这一现象将会越来越少。那具体老鼠仓中,资产管理人到底是怎么操所实现损公肥私的目的的呢?让我们一起看看最早公募基金的一个案例——王黎敏和唐建案,以及今年私募基金的一个案例——王青方案。

1、王黎敏和唐建案案——非法获利300余万

中国证券市场上,第一例“老鼠仓”的主角是原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

2007年5月,唐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08年4月8日被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为业内第一单老鼠仓的案例。后证监会查明,其主要是利用担任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获取的内幕信息,通过其所控制的“唐某龙”证券账户连续交易“新疆众和”,共非法获利152.72万元。

原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及南方成份精选基金经理王黎敏则是业内第二单老鼠仓。

2007年二季度,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证监会查明,其2006年8月8日-2007年5月间,通过操作其父“王某林”的证券账户趋同交易“太钢不锈”和“柳钢股份”两只股票,共非法获利150.9万元。

从第一代的老鼠仓案例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他们的操作手法都比较粗糙,直接操纵的都是直系亲属的账户,而且趋同交易比较明显,资金来源相对可追查,隐蔽性相对不强。监管部门通过普通的监管手段,即可通过对相关账户开户资料、交易流水以及账户网络交易IP地址等进行摸查。这一阶段的老鼠仓主要是因为基金公司的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所导致。

2、王青方老鼠仓案——非法获利1333.12万

让我们把目光放回到现在,现在的老鼠仓已经从原来的公募领域蔓延至私募领域。但其实在更早的私募领域,肯定也存在老鼠仓的情况,但是当时的私募基金地位都不合法,因此其违法行为也就无从追查。因此自私募基金开始纳入监管以后,私募基金老鼠仓的行为才开始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最近的一个案例,就发生在今年的3月份,一位80后基金经理的老鼠仓案。

王青方是中南投资实际控制人,实际管理和操作中南1号(私募基金产品),也就是说中南1号的投资决策和下单都是由王青方实际负责。在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6日,其利用中南1号未公开的交易信息,通过控制“陈某初”“李某”两个证券账户,于前后买入与中南1号证券账户趋同交易"猛狮科技”“ST狮头”“香梨股份"等股票,趋同交易金额11447.81万元,共获利1333.12万元。

从这个案例来看,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其老鼠仓的行径已经变得越来越隐秘了。首先,其操作的都是第三方的账户,并非亲属或者朋友;其次,账户的主要资金来源并非操作人;最后,其趋同交易的金额和时间有所减少,目的是混淆监管部门的视听。但是从交易金额的趋同性、下单IP的锁定以及资金来源依然可以追查至犯罪分子。从这个角度出发,只要监管部门的大数据足够强大,犯罪分子还是在劫难逃的。

回顾上述最初的老鼠仓到现在的老鼠仓的演变,我们可以发现这里面一些趋势:

一、操作数段越来越隐蔽

老鼠仓会通过第三方的账户趋同交易部分股票,但不会全部趋同;其次,买入的时间有先有后,但是相隔不会太远;最后,其会通过多个账户以及不同的网卡下单。从历史上的其他案例来看,操纵的账户也从原来的直系亲属,变成了无关的第三方账户。目的无非是想躲避监管的目光。

二、资金来源越来越复杂

以前的老鼠仓,可能是通过3-4层账户后,再转入到拟操作的几个账户。随着犯罪分子的意识提高,其也对资金来源进行了更为隐蔽的操作。比如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郑拓,其老鼠仓账户的资金转移就涉及同事、朋友等十余个过桥账户。但是资金来源的追查在国内是很难摆脱,因为资金无法自有出入境,而且大额资金也只能通过转账完成。

三、老鼠仓的现象有向其他资管领域延伸的迹象

以往老鼠仓的案例主要出现在公募基金领域,有股基或者债基的基金经理,但是这几年,也开始延伸到其他的资管领域,包括保险资管、私募基金,甚至出现了“合作”的情况。比如公募基金经理透露信息给私募基金这里,通过私募基金经理去操作,然后双方分享利益。这也提醒我们,未来老鼠仓可能以更为复杂和隐蔽的手段出现在其他资管领域,特别是监管之手此前没有触及的领域。

相关法律规定及其应受的处罚

1、监管法律制度的演变

自第一起老鼠仓案件被侦破和查处,到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监管层也在不断完善对老鼠仓的法律制度。

比如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正式将“老鼠仓”-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纳入刑事犯罪,再到2012年12月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禁止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并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接着就是2014年8月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也同样明确禁止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最后,就是今年3月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也明确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将依照内幕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换而言之,就只要涉及资产管理的相关人员,且能够获取这些未公开信息的,如果用于获利,那就涉嫌违法。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老鼠仓的监管体系已经越发完善。

对于基金行业管理人老鼠仓行为的处罚规定,则主要是规定在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基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比如《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1条第6款就明确的指出,基金管理人不得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警告或撤销、暂停基金资格等处罚措施。

根据对2010年以前部分历史案件的处理情况,我们可以看到绝大部分的处罚都是,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实施市场禁入,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其中罚款的金额是根据前违法所得数额为基数的,与交易金额无关。而市场禁入则是根据性质的恶劣程度决定禁入的时间,包括违法所得的金额、交易的金额、持续的时间等等。但在2009年以后,如果成交金额等达到标准的,除了要接受行政处罚,还可能触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承担刑事责任,通常是5年以下。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老鼠仓历史上的处罚情况及趋势

监管部门近年来通过各种手段,特别是大数据监控技术加大了对老鼠仓行为的打击,并从2014年开始在年度通报中专门对“老鼠仓”立案情况进行通报。根据证监会历年的通报显示,2013年对老鼠仓立案22件,2014年7月前立案25件,2015年立案15起,2016年立案28起,2017年立案13件,2018年约立案6件。

从2007年到2009年,证监会对于老鼠仓的处罚主要集中在公募基金领域,而且涉及的交易金额都不大,大部分的处罚方式都是行政处罚为准,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禁入市场。但是从2009年后,刑法的惩罚力度开始发挥作用,因为刑事修正案7正式出台,这意味着老鼠仓的责任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韩刚在担任长城基金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期间,通过亲属的账户趋同交易股票15只,共非法获利30.3万元,在没收违法所得并进行罚款的同时,韩刚被判处1年的有期徒刑。

对于一些影响较为恶劣的案件,证监会同样做出了重罚。典型的就是原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一案。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历史76个月,26只股票,马乐通过自己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先于后同于其管理的基金产品买入相关股票,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共非法获利1883万余元。最后,深圳市中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了马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

再比如另外一起典型的老鼠仓案件,就是今年3月份刚刚宣判的泰信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柳某和私募基金公司云腾投资的创始人姜某君的案件。这是一起典型的公私联手的案件,在2009年4月至2013年2月近4年间,通过提供信息的方式,趋同交易了76只股票,涉及交易金额达14亿,非法获利金额达4619万。最终二人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进行罚款以外,分别被判处了4年和5年9个月的有期徒刑。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未来对于老鼠仓的违法行为将加大处罚的力度。对于铤而走险进行老鼠仓的犯罪分析必须要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一点从最近的处罚案例也能窥见监管层的态度。

随着证监会资本市场的监管大数据平台技术的不断升级,目前几乎已经现在对有所资管类产品的全面监控,并可以通过对历史交易数据跟踪拟合、回溯重演等手段锁定可疑的交易账户,这将使得老鼠仓的难度不断加大。这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如果资本市场都硕鼠累累,那投资者又怎么可能安心投资呢?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十四年抗日战争”的历史依据是什么

十四年抗日战争”的历史依据是以1931年九一八事变作为抗日战争的开始。

1931年9月18日夜,在日本关东军安排下,铁道“守备队”炸毁沈阳柳条湖附近日本修筑的南满铁路路轨,并栽赃嫁祸于中国军队。日军以此为借口,炮轰沈阳北大营,是为“九一八事变”。次日,日军侵占沈阳,又陆续侵占了东北三省。1932年2月,东北全境沦陷。此后,日本在中国东北建立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开始了对东北人民长达14年之久的奴役和殖民统治。

关于2014全国高考历史题,历史上有哪些巧合事件的发生让你惊掉下巴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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