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高考

2025-04-01 14:55:24 阅读 :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3〕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3〕6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2014年广东高考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1.依法治招。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委〔2013〕9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信息公开,规范管理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2.科学选才。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各批次院校投档比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3.分类施策。结合我省实际,采取适当降低分数要求、增加平行志愿数量等措施,加大对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高职单考单招试点范围,逐步实现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全覆盖。4.统筹兼顾。在保持高考报名人数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省人口基数等因素,优化全省本科层次计划结构,调整完善省内高职高专层次计划结构,着力解决部分中职学校生源不足的问题。5.改革创新。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新路子、新机制,不断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择优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生源质量,分科类、分批次确定投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一次性投档。

(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第一轮投档过程中,先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当时,将首先满足第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若仍相同,则参考其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录满为止。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并报省招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级招考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健全规范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宣传引导。各地级以上市应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局要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招考办应会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向考生公布有关信息,提供咨询指导,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考生进行补录或退档等处理;在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时,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计划数及投档比例,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填报志愿的需求。

本文标题:2014年广东高考 - 高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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